據說這和公元前46年羅馬皇帝儒略凱撒修改曆法有關
,當時,本來規定每年12個月裏,逢單是大月,31天
;逢雙月是小月,30天;2月份也是如此,2月份逢雙
,30天。這樣大小各6個月,記起來很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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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這樣算下來,一年就不是365天,而是366天了。所
以必須設法在一年中扣去一天。在那一個月裏扣去一
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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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,許多判處死刑的人犯,都是在2月執行的,所以
人們認為這是一個不吉利的月份,因此就决定在2月份
裏扣去一天,讓這個不吉利的月份短少一天,這使到
2月份只有29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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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後,有一個叫奧古斯特的人,繼儒略凱撒做了羅馬皇
帝。奧古斯特發覺儒略凱斯撒是7月份生的,7月份是大
月,31天,奧古斯特自己是8月份生的,8月份逢雙是小
月,只30天。為了和儒略凱撒表示同等的尊嚴,奧古斯
特就决定把8月份也改為31天。這多出來的一天,依舊
從不吉利的2月份內扣掉。於是,2月份就只有28天了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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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千年來,人們所以沿用這個不合理的規定,只是一種
習慣罷了。世界各國研究曆法的人,已經提出許多改
進曆法的方案,想把曆法改得更合理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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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自星洲日報自得其樂2010年7月2日星期五之[問少少,知多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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