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金蓮在<水滸>中被描寫成水性楊花,毒殺親夫的蕩
婦。
潘金蓮在史上確有其人,乃山東(今河北)清河縣黃
金庄人士,知州家的千金。丈夫武大郎是山東清河縣
武家那村人,雖出身貧寒,但聰頴過人,崇文尚武,
中年即考中進士,出任山東陽谷縣 縣令。
歷史載,武,潘二人和睦恩愛,育有四子。武大郎的
墓碑銘文就是最有力証據:"武公諱植字田岭,童時
謂大郎,暮年尊愛四老,公之夫人潘氏,名門淑媛。
公先祖居晋陽郡,系殷武丁后裔,後徙清河縣孔宋莊
定居。公幼年殁父,與母相似,衣食難濟。少時聰敏
,崇文尚武,尤喜詩書;中年舉進士,官拜七品,興
利除弊,清廉公明,鄉民聚萬民傘敬之。然悠悠歲月
,歷歷滄桑,名節無端詆毁,古墓橫遭毁劫,令良士
賢婦飲恨九泉,痛惜武公,以示後人,是為銘記焉。"
據悉,潘金蓮的棺材中有一種青絲的東西,在古代只
有賢妻良母才有資格在去世後於棺材中置放青絲帶。
據1946年武大墓的發掘者依據比例和經驗推斷,武大
郎實際身高應在1.78米以上,算是偉岸。另外,不容
忽視的是,武大墓的規模比較大,棺木用料是珍貴的
楠木,這豈是一般人家所能做到?又豈是一般人所能
享有的喪葬待遇?
抄自星洲日報2010年8月6日星期五講古佬之[講古說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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