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February 20, 2010

"賣國賊"李鴻章之死



李鴻章在腐敗的清朝庭中,掌管國家外交,軍事,經
貿大權達40年之久,有不少喪權辱國的條約是他簽定
的,像同日本簽定的<北京條約>,同英國簽定的<
烟台條約>,同法國簽定的<中法會訂越南條約>,
同俄國簽定的<中俄密約>及<旅大租地條約>,還
有同日本簽定的<馬關條約>和同八國政府簽定的<
辛丑合約>等。

<辛丑合約>是李鴻章簽定的最後一個賣國條約,這
個條約簽定之後,李鴻章遭到中國人民的唾罵,痛罵
他是出賣國家權益的大賣國賊。

光緒皇帝的老師翁同龢就當靣斥責李鴻章是"中國頭
號賣國賊"。

連張之洞,劉坤一這樣的朝中大臣也對他厲聲抨擊。
張之洞揭露他逼令楊儒簽字出賣東三省,請求西太后
將他"明正典刑"。一時間,李鴻章成了過街老鼠,
喪家之犬,連負責保衛他住處的德國士兵也拿他開玩
笑,半夜放炸藥,故意驚嚇他。李鴻章非常惱怒,常
常吐血。

當時,李鴻章住在北京賢良寺,一直守在他身旁的是
他的二兒子李經述。李經述服侍李鴻章非常盡心,每
天都燒香祈禱,願自己代替父親去死。李鴻章死後,
李經述認為自己服侍不周,想要自殺,被家人勸阻,
但終日哭泣,最後吐血而死,死時39歲。

抄錄自星洲日報萬象館2010年2月20日星期六之[講古說今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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